看见文明和美好——上海浦东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观察******
光明日报记者 颜维琦
浦东开发开放30年取得的显著成就,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眼下的浦东,面对的又是一道新的考题——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能否实现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
记者日前来到浦东新区多个街镇的居民区、集市商圈、公园绿地、图书馆,发现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为契机,浦东正在谋划一篇立足“大文明”的文章,着力让文明创建成为破解治理难题、为民办实事的有效抓手,让文明成为无处不在的生活细节,让文明成为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和价值取向。
文明的城区,应是烟火气盎然的
不少人理解的文明创建就是街面打扫干净、车辆码放整齐、整治“脏乱差”“老破小”……这时,菜场、夜市、背街小巷、公共厕所,往往成为文明创建的薄弱环节,是否应“一整了之”“一赶了之”?
在浦东,居民身边的“菜篮子”有了“七十二变”。每天早晨,金杨路上的金杨市集都格外热闹,除了买菜,不少居民是专程来吃早餐的。金杨市集的前身是建于1998年的枣庄集贸市场,经历了从露天摆摊到“退路进室”,是典型的老菜场。2021年,对周边居民开展充分调研后,当地明确将“菜篮子工程”与“早餐工程”有效融合进行改造。2022年,金杨市集挂牌上海市五星级标准化菜市场,是浦东首家获此殊荣的菜市场。
浦东菜市场建设的数量与质量均位居上海全市前列,商务委在册的菜场就有196家。推动缺配地区菜场新建、老旧菜场改建、传统菜场转型,浦东精心呵护街巷社区的“烟火气”。昔日文明创建的薄弱环节,成了凝聚人心、汇聚人气的亮点所在。
特大型城区的管理,要做到“精细”二字绝非易事,高楼林立的背后,有不少“老小旧远”的难题有待破解。在塘桥街道峨海小区入口处,原本平平无奇的门卫室焕然一新,成了集接待、咨询、便民、公益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阵地,周边搭配微景观,平添一道风景线。
一段时间以来,塘桥街道在“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发现:服务对象仍以覆盖老年人为主,年轻群体感受度不高;社区党组织不断强化宣传、治理和服务功能,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获得感提升仍不够明显。梳理之后发现,小区的主出入口是社区所有人群的必经之地,也就意味着,这里成了可以实现社区全人群覆盖的新公共空间。小小的“门房间革命”应运而生,形成社区治理的第四空间,也带动更多人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2022年,这一改造在塘桥街道24个居民区实现全覆盖。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浦东新区文明办深入社区基层,以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发力点,联动街镇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用精神文明建设赋能“家门口”服务,全面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在一个个难题的纾解中,带来城区品质的大提升,也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建打下扎实基础。
文明的城区,应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可以打卡最美天际线,也可以走进100多年前远东最先进的码头;可以吹吹江风,走一走12座“云桥”,也可以坐进驿站,看云卷云舒……东岸滨江新时代文明实践带行走线路一上线,就成了“网红”。60分钟的路程,串联起30个沿线地标、20个滨江故事,参与者可以走进浦江东岸工业文化百年变迁,沉浸式体验“人民的滨江,世界的会客厅”。
这里也是沪上骑行者的打卡胜地。江上轮船来往、白鹭齐飞,江边芦苇飘荡、草坪开阔,青年艺术家的涂鸦作品让骑行有了更多乐趣。骑行者们将杨浦大桥下方的绿道起点称作“北墙”,徐浦大桥下的终点则是“南墙”,每逢周末,纷纷来到这里开启一次“撞南墙”的骑行之旅。有市民感慨,滨江岸线“三道并行”,可以散步、跑步、骑车,享受家庭休闲时光,“各行其道,各美其美,就是文明的样子”。
江、河、海可亲可近,高楼“森林”怀抱着绿地和老建筑——在浦东,时时能感受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历史文化的相遇。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家住浦东高行镇新高苑小区的刘阿姨,已经把家门口的赵家沟作为休闲散步的首选去处,“这里河水清澈、岸边绿化好,休闲设施也齐全,天气好的时候过来散散步,心旷神怡。”位于高行镇的赵家沟条段是三星级河道。在做好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同时,浦东新区通过星级河道和样板水系创建,打造水上景观样板。浦东新区还提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水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统一起来,水系、道路、农田、村庄、绿化同步规划、同步治理。
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浦东更能理解,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根基,绿色是人民城市最动人的底色。过去十年来,浦东新区积极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全力增加绿色空间、提升绿色品质。2022年1月,占地面积167公顷的合庆郊野公园一期开园。作为浦东新区首个郊野公园,合庆郊野公园在保护农田和农村肌理的基础上,让农村村落、农田、果园及森林,与公园新建景观交织,形成了区别于其他公园的特有风格。
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浦东勇于作为,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最优的服务送给人民,把最美的生态献给人民,把最便利的出行带给人民,加快为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文明的城区,应是“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
今天,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浦东,如何深刻理解文明、持续践行文明?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它是诚信、是秩序、是开放、是效率,体现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文明是最大的软实力,决定了一个城市能够站得多高、走得多远。它是市民文明素养的细枝末节,更是看得见的营商环境,对区域经济有着显著的带动作用,也制约着经济发展的上限。检验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最直观的一条,就是看人们愿不愿意到这座城市来,愿不愿意留在这里、投身其中。
陆家嘴街道是上海建设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载区,面积约6.89平方公里,辖区实有人口12.6万,境外人员0.7万,109幢商务楼宇中有近30万的工作人群。陆家嘴街道的做法是通过区域化党建,促进商务楼宇与小区楼组“两楼联动”,在链接多方资源中,实现参与主体多元化。2022年,陆家嘴街道楼宇商圈党群服务站揭牌。
截至2022年年底,浦东新区已建设形成“1+36+1347”区级、街镇、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网络全覆盖,并形成177个特色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新区实名认证注册志愿者超130万,建设市、区两级志愿服务基地71个。浦东清楚地认识到,市民群众对更精细化的管理,更人性化的服务,更常态化的创建有了更多的需求,这就要求文明创建工作不能止步,不能满足现状,必须更加突出精神文明的本质要求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
2022年11月1日起,作为首部针对小区治理的浦东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开始实施。着眼小区治理“顽疾”,浦东以立法和制度补位,着力加强居民自治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多元力量的作用,实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如今的浦东正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创建利民惠民的实际成果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以市民文明的自觉提升文明创建的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来促进城市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在典范城区的创建实践中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上海故事。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4版)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